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考试辅导:土地的分类
第二节 土地的分类
一、土地的基本类别(掌握)
土地不仅具有自然特性,还具有社会经济特性。根据土地的特性及人们对土地利用的目的和要求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土地分类系统。按照不同的目的和要求,有不同的土地分类。我国的土地目前大致有三种分类:(1)依据土地的自然属性分类,如地貌、植被、土壤等。这种分类体系称为土地自然分类系统,又可称为土地类型分类体系。(2)依据土地的经济属性分类,如生产力水平、土地质量、权属等。这种分类体系称为土地评价分类系统,又称土地生产潜力分类体系。(3)依据综合特性分类,包括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其他因素。这种分类体系称为土地利用分类系统。
我国的土地分类体系有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我国1984年发布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技术规程》规定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含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应用的是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的土地分类体系。
新的土地利用分类体系
二级(15个):
B. 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公共建筑用地、住宅用地、特殊用地、交通用地、水利建设用地;
三级(71个)(略)
A.农用地
C.建设用地
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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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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