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土地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管理的职能
土地管理的职能
1.土地的宏观管理职能
土地管理的职能是指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管理活动中所负有的职责和应起的作用。同样具有二重性。一方面表现为维护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调整土地关系的社会职能;另一方面表现为合理组织土地利用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组织、指挥、协调等职能。
决策
计划
组织
协调
控制
宏观调控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土地管理的具体职能包括:
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地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拟定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制定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指南和乡村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A.计划
C.组织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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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责编:liuya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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