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建设项目
可以采取行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土地估价协会2011年8月4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下列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可以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盆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其他项目用地。除以上所列项目外,其它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应当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下列建设项目经过批准可以采取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盆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其他项目用地。除以上所列项目外,其它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应当采取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编辑推荐:
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汇总
全国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试题:土地管理基础汇总
2011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规划概念精讲汇总
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责编:liuya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