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26
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26
来源:233网校2011年3月5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掌握)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规定土地用途,明确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实行用途变更许可的一项强制性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用途转变实行严格控制。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特别是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就要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供地,严格把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的补偿制度,严格依法征地和执行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的依据,而用途管制是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手段和措施。
土地用途管制的作用和意义(掌握)
1.土地利用整体效率最大化;
2.协调“吃饭”与“建设”的矛盾;
3.消除土地利用中不利的外部性影响,保护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掌握)
(1)按用途对土地进行分类
在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三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所以这样分,首先将土地的是否利用作为第一个层次,分为已利用土地与未利用地;第二个层次是将已利用土地又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这样,覆盖面宽,可以将所有的土地归入三类,较为严密,有可操作性。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土地登记注明土地用途
(4)土地用途变更实行审批
(5)对不按照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掌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现阶段土地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并为土地利用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掌握)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解决各种土地利用矛盾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1.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与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利用长远规划,因此它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土地利用处在无规划的盲目利用状态,以致造成森林植被破坏,草原退化,水土流失加剧,土地沙化和盐碱化面积扩大,耕地质量下降,非农业建设用地乱占滥用,浪费土地现象严重,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土地资源未能充分利用等种种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防止土地利用的短期行为继续发生,使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迫切需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方向、结构、布局作出符合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宏观规划,借以指导各个局部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改良和保护,为改善土地利用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创造良好的条件。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土地是一切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和人均耕地面积仅及世界人均面积的1/3左右,而且农业后备土地资源不足。在人口持续增长、经济迅速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势必进一步扩大的形势下,对数量有限的土地资源如不做出统筹兼顾的长远安排,不加控制,任其自由占用和随意扩展,必将制约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过去我国土地利用无宏观长远规划,导致土地利用宏观失控的后果,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因此,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和1991年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都提出了尽快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
国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管理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可见,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基础和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掌握)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相平衡www.Examda.CoM考试就上考试大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概念(掌握)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土地管理法》确定的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本制度。通过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实现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合理利用,从而保证耕地数量稳定。
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规定土地用途,明确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实行用途变更许可的一项强制性的管理制度。其核心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用途转变实行严格控制。按照土地用途管制的要求,对土地资源的利用,特别是各类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就要严格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供地,严格把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关,严格执行耕地“占一补一”的补偿制度,严格依法征地和执行征地补偿安置制度。
土地利用规划是实施用途管制的依据,而用途管制是落实土地利用规划的手段和措施。
土地用途管制的作用和意义(掌握)
1.土地利用整体效率最大化;
2.协调“吃饭”与“建设”的矛盾;
3.消除土地利用中不利的外部性影响,保护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用途管制的内容(掌握)
(1)按用途对土地进行分类
在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土地分为三类,即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所以这样分,首先将土地的是否利用作为第一个层次,分为已利用土地与未利用地;第二个层次是将已利用土地又分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这样,覆盖面宽,可以将所有的土地归入三类,较为严密,有可操作性。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3)土地登记注明土地用途
(4)土地用途变更实行审批
(5)对不按照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的行为进行处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掌握)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现阶段土地管理的核心任务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保护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其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控制和计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并为土地利用科学管理提供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掌握)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解决各种土地利用矛盾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证国民经济顺利发展的重要措施。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
1.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与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土地利用长远规划,因此它是合理利用土地的基础和依据。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土地利用处在无规划的盲目利用状态,以致造成森林植被破坏,草原退化,水土流失加剧,土地沙化和盐碱化面积扩大,耕地质量下降,非农业建设用地乱占滥用,浪费土地现象严重,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土地资源未能充分利用等种种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防止土地利用的短期行为继续发生,使土地资源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迫切需要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方向、结构、布局作出符合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宏观规划,借以指导各个局部的土地开发、利用、整治、改良和保护,为改善土地利用环境、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土地利用的综合效益创造良好的条件。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土地是一切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物质条件。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和人均耕地面积仅及世界人均面积的1/3左右,而且农业后备土地资源不足。在人口持续增长、经济迅速展、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城乡建设用地势必进一步扩大的形势下,对数量有限的土地资源如不做出统筹兼顾的长远安排,不加控制,任其自由占用和随意扩展,必将制约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过去我国土地利用无宏观长远规划,导致土地利用宏观失控的后果,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因此,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和1991年全国人大七届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都提出了尽快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实行用途管制的基础
国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每一块土地的用途,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土地管理法》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可见,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必须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基础和依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原则(掌握)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
2、提高土地利用率
3、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
4、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5、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补充耕地相平衡www.Examda.CoM考试就上考试大
相关推荐:
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28
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辅导30
欢迎访问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网 》》》查看考试资料和试题
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责编:txl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