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17
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17
来源:233网校2011年1月12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第十七讲 1.建设用地:
狭义的建设用地是指通过工程的手段,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和一切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操作场地和建筑空间的土地。
建设用地利用的结果, 考试大 基本上是以非生态附着物的形式,如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存在于土地上;农业用地则是依赖于土地的肥力,直接从耕作层中生产农作物,它对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具有生态利用性。
按附着物的性质分类:建筑物用地、构筑物用地
按土地所有权分类::国有建设用地、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按建设用地的规模分类:大型项目建设用地、中型项目建设用地、小型项目建设用地
按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分类:永久性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
承载性与非生态利用性
土地利用的高度集约性
无限性与再生性
4.建设用地管理
所谓调整建设用地关系是指建设用地权属的确立与变更,以及理顺和协调在解决建设用地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
5.建设用地管理的原则
规划总体控制的原则
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
6.建设用地管理的内容
建设用地的供应管理
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管理
7.供地:
供地行为主要涉及是否提供建设用地、提供建设用地的方式、提供建设用地的数量、提供建设用地的位置以及提供建设用地所需要的条件等问题。
对于不同类别的项目,实行不同的供地政策。
国家限制类项目——限制供地。
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经贸委将根据经济技术进步、社会发展、集约用地和保护环境的要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状况,不定期组织编制、发布和调整《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
划拨方式供地
有偿使用方式供地
依法使用集体土地
a.农民个人建房,但在两处建住宅是禁止的。
c.乡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乡企业使用本乡集体所有的土地;二是村办企业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乡企业。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决定供地的具体位置。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第十七讲 1.建设用地:
狭义的建设用地是指通过工程的手段,为人类的生产、生活和一切社会经济活动提供操作场地和建筑空间的土地。
建设用地利用的结果, 考试大 基本上是以非生态附着物的形式,如建筑物、道路、桥梁等存在于土地上;农业用地则是依赖于土地的肥力,直接从耕作层中生产农作物,它对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有十分严格的要求,具有生态利用性。
按附着物的性质分类:建筑物用地、构筑物用地
按土地所有权分类::国有建设用地、集体所有建设用地
按建设用地的规模分类:大型项目建设用地、中型项目建设用地、小型项目建设用地
按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分类:永久性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
承载性与非生态利用性
土地利用的高度集约性
无限性与再生性
4.建设用地管理
所谓调整建设用地关系是指建设用地权属的确立与变更,以及理顺和协调在解决建设用地的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关系。
5.建设用地管理的原则
规划总体控制的原则
节约和集约用地的原则
6.建设用地管理的内容
建设用地的供应管理
建设用地的有偿使用管理
7.供地:
供地行为主要涉及是否提供建设用地、提供建设用地的方式、提供建设用地的数量、提供建设用地的位置以及提供建设用地所需要的条件等问题。
对于不同类别的项目,实行不同的供地政策。
国家限制类项目——限制供地。
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经贸委将根据经济技术进步、社会发展、集约用地和保护环境的要求,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状况,不定期组织编制、发布和调整《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和《禁止供地项目目录》。
划拨方式供地
有偿使用方式供地
依法使用集体土地
a.农民个人建房,但在两处建住宅是禁止的。
c.乡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乡企业使用本乡集体所有的土地;二是村办企业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三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乡企业。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决定供地的具体位置。来源:考试大的美女编辑们
相关推荐:
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18
2011土地估价师:管理基础与法规精讲20
欢迎访问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网 》》》查看考试资料和试题
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责编:txl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