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0年土地估价师: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

来源:互联网 2017-03-01 01:41
2010年土地估价师: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 来源:233网校2010年2月10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定义:指合法取得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民事主体(即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全部或部分提供给他人(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为此而支付租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的出租,必须将出租土地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出租;

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民事主体,可以依法出租土地使用权;

以划拨方式取得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民事主体以营利为目的出租房屋的,需要补办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否则出租人要将租金中的土地收益上缴给国家;

城市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仍然需要继续履行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义务。

编辑推荐:

2010年土地估价师: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

责编:txl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