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土地估价师《理论与方法》考点:剩余法
第十二章 剩余法
考点1:剩余法的概念
2、剩余法的概念:剩余法是在估算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正常交易价格的基础上,扣除建筑物建造费用和与建筑物建造、买卖有关的专业费、利息、利润、税收等费用后,以价格余额来确定估价对象土地价格的一种方法。
地租量=市场价格—正常成本—正常利润—正常利息—正常税收
(1) 确定投资者获取待开发场地所能支付的最高价格。投资者的实际购买价格应低于或等于此价格,以保证其正常收益。
(3) 确定开发项目中的最高控制成本费用。
1、基本公式:V=A-(B+C)
A:总开发价格或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资产价值;
C:开发商合理利润。
1、剩余法的基本估价步骤:
(2)确定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
(4)计算购置开发场地的价格。
(1)调查清楚待估宗地的基本情况;
(3)估计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总价;
(5)计算开发成本(包括建筑费、专业费、税费、租售费用);
(7)计算利润;
3、建成条件下的估价步骤:
(2)确定房屋现值;
(4)计算土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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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责编:liuya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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