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师考试模拟试题(一)
土地估价师考试模拟试题
来源:233网校2006年12月12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并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涂黑,认为正确的涂"√",认为错误的涂"×".答题错误倒扣1分,本题总得分最多扣至0分)
2.估算土地纯收益时,不仅要考虑有形收益,还要考虑各种无形收益。
4.有两相邻地块,原用途一块为水田,一块为荒地,开发后作为住宅用地。水田由于征地成本高,因而土地价格高,而荒地由于征地成本低,因而土地价格低。
6.运用收益还原法公式测算地价时,未来各年的还原率应当相等。
8.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某宗住宅用地的使用权价格,所选比较实例的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60年,待估宗地的剩余使用年期是50年,如果其他因素条件均相同,则待估宗地的土地价格比比较实例的土地价格低20%。
10.建筑物的主体折旧率与附属设备的折旧率之和等于建筑物的综合折旧率。
12.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地价评估时,如果个别因素中各因子的条件修正系数是在确定因素修正总幅度的基础上进行因子分解后确定的,则应采用因子修订系数加和的方式确定因素修正幅度,进而确定因素条件指数和因素修订系数。
14.路线估价价法计算公式的表现形式是:宗地总价=路线价×深度百分率×其他条件修正额×宗地面积。
16.在对基准地价评估所需的样点地价资料进行出让年期修正时,没有明确使用年期的,应按无限年期使用权价格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对有年期但没有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则以样点地价年期为准。
18.基准地价评估的任务是以城镇整体为单位,针对城镇内某土地级别的不同区域类型,分用途评估出基准地价;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地价与其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以基准地价为基础的宗地地价评估的修正体系。
20.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交易底价都是根据过去成交地价及土地收益情况评估得到的宗地评估地价。 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
并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涂黑,认为正确的涂"√",认为错误的涂"×".答题错误倒扣1分,本题总得分最多扣至0分)
2.估算土地纯收益时,不仅要考虑有形收益,还要考虑各种无形收益。
4.有两相邻地块,原用途一块为水田,一块为荒地,开发后作为住宅用地。水田由于征地成本高,因而土地价格高,而荒地由于征地成本低,因而土地价格低。
6.运用收益还原法公式测算地价时,未来各年的还原率应当相等。
8.采用市场比较法评估某宗住宅用地的使用权价格,所选比较实例的土地剩余使用年期为60年,待估宗地的剩余使用年期是50年,如果其他因素条件均相同,则待估宗地的土地价格比比较实例的土地价格低20%。
10.建筑物的主体折旧率与附属设备的折旧率之和等于建筑物的综合折旧率。
12.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地价评估时,如果个别因素中各因子的条件修正系数是在确定因素修正总幅度的基础上进行因子分解后确定的,则应采用因子修订系数加和的方式确定因素修正幅度,进而确定因素条件指数和因素修订系数。
14.路线估价价法计算公式的表现形式是:宗地总价=路线价×深度百分率×其他条件修正额×宗地面积。
16.在对基准地价评估所需的样点地价资料进行出让年期修正时,没有明确使用年期的,应按无限年期使用权价格修正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对有年期但没有到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则以样点地价年期为准。
18.基准地价评估的任务是以城镇整体为单位,针对城镇内某土地级别的不同区域类型,分用途评估出基准地价;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地价与其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从而建立以基准地价为基础的宗地地价评估的修正体系。
20.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交易底价都是根据过去成交地价及土地收益情况评估得到的宗地评估地价。 来源:考试大-土地估价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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