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政府土地征收批准权限
省级政府土地征收批准权限
一般耕地三十五公顷以下: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
其他土地七十公顷以下:采集者退散
在省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内,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批准。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来源:考试大-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责编:xx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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