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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第三章知识点3

来源:互联网 2017-03-01 01:52
2014年土地登记代理人《相关法律知识》第三章知识点3 来源:233网校2013年12月6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一、行政行为的内容

行政行为的内容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等产生的具体影响。不同内容的行政行为,有不同的法律效果。行政主体正是通过不同的行政行为来行使其行政职能,达到对社会进行有效管理的目的。归纳起来,行政行为的内容主要有:

1.赋予权益和剥夺、限制权益赋予权益是指赋予行政相对人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所谓权能,是指从事某种活动或行为的资格,如授予律师资格、颁发营业执照使其获得经营的资格等。所谓权利,是指使行政相对人自己能够实施某种行为,或要求他人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如颁发驾驶执照,使其获得驾车的自由,其他任何人非经法律规定不得干预等。所谓利益,是指基于某种权利所得到的好处或便利,如依法发放社会保障金,给予行政奖励等。

剥夺、限制权益是指剥夺、限制行政相对人已有的法律上的权能、权利或利益。如吊销营业执照、收回律师资格、收回社会保障金、责令停产停业等。剥夺、限制权益一般是以行政相对人有违法行为为前提,是对违法行为的制裁。

2.科以义务或免除义务科以义务是指行政主体使行政相对人承担某种作为或不作为义务,如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使行政相对人承担纳税义务;城市规划部门要求行政相对人停止违章建筑的施工并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使行政相对人承担停止施工和拆除违章建筑的义务。

免除义务是指行政主体免除行政相对人原有的义务。如税务机关免除行政相对人的纳税义务等。

3.确认法律事实与法律地位确认法律事实是指行政主体依法确认对某个法律关系有重大影响的事实是否存在,如交通事故或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就属于对交通事故或医疗事故的事实予以确认,确认结果将会对法律责任的分担起重要作用。

确认法律地位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某个法律关系中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否存在以及存在的范围加以确认,如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产权的确认、土地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等。

一般来说,确认法律事实是确认法律地位的基础,确认了法律事实的性质,才能明确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行为的效力

符合成立要件的行政行为,在法理上存在合法与违法两种可能性。但从保证行政效率出发,在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法院作出判断之前,推定该行政行为合法。被推定为合法的行政行为具有以下法律效力:

1.确定力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具有不可变更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任意变更或撤销。确定力对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均有不可争辩的效力。对行政主体而言,非依法定程序和理由,不得随意改变已经作出的行为的内容,或就同一事项重新作出行为;对行政相对人而言,不得否认行政行为的内容或随意改变其内容,非依法也不得请求改变行政行为。例如行政机关在为公民颁发许可证或执照后,即不得任意更改许可内容,而持有许可证或执照的公民,也不得随意超出许可范围,从事许可范围以外的活动。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一旦作出就绝对不可以变更,而是指不得随意撤销或变更。通过法定程序或理由,行政行为方可以依法撤销或变更,如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

2.拘束力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即对有关的组织或个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效力,不能再作出与该行为相抵触或违反该行为的相关要求的行为。首先,行政行为的拘束力针对直接行政相对人,如公安机关对某人作出处罚决定,该人即应接受处罚,不得以任何理由抗拒处罚;税务机关作出查封某企业财产的决定,该企业即不得拆封启用该财产等。其次,行政行为的拘束力也针对间接行政相对人,如工商机关为某个体工商户发放营业执照后,其他任何组织、个人均负有不得妨碍其经营的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再次,行政行为的拘束力还针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和其他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3.执行力 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行政相对人必须自觉履行行政行为所设定的义务,否则,行政主体依法有权采取一定的手段,使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执行是与其确定力和拘束力联系在一起的,是最终保障性效力。

三、行政行为的生效

行政行为的成立只是为了确定行政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已经完成,行政行为并不一定在成立时立即生效。

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

1.即时生效即时生效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对相对方产生法律效力。如公安机关对醉酒的人强制进行人身约束的行为等。即时生效的行为因为是当场作出,立即生效,其适用范围相对较窄,适用条件相对较为严格。它一般适用于紧急情况下所作出的需要立即实施的行为。

2.送达生效行政机关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方式将具体行政行为告知相对人。这是具体行政行为最普通的生效方式。

3.附条件生效附条件生效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生效附有一定的期限或其他条件,在所附期限来到或条件消除时,具体行政行为才开始生效。 来源:考试大-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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