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1年土地代理人相关法规辅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来源:互联网 2017-03-01 01:53
2011年土地代理人相关法规辅导: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来源:考试大2011年1月26日【关注考试大,就是关注自己的未来】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来源:考{试大}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起止。《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规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1)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自然性质的限制。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受法人的目的范围的限制。

相关推荐:2011年土地代理人相关法规辅导:土地借用权的效力

2011年土地代理人相关法规辅导:土地借用权人应承担的义务

来源:考试大-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

责编:ljwzmznd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