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土地代理人相关法规辅导:监护终止
2011年土地代理人相关法规辅导:监护终止
来源:考试大2010年9月27日【考试就上考试大,大小考试都不怕】
监护的终止
1.自然终止。指设定监护人的客观情况自然消失,从而导致监护的存在已无必要,监护随之终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死亡,被监护的未成年人成年,被监护的精神病人恢复精神正常,从而变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例题:依《民法通则》,监护人只有在情况下,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B.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D.经法院判决认定
解析:监护人必须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监护的终止
1.自然终止。指设定监护人的客观情况自然消失,从而导致监护的存在已无必要,监护随之终止。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死亡,被监护的未成年人成年,被监护的精神病人恢复精神正常,从而变成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例题:依《民法通则》,监护人只有在情况下,才能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B.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D.经法院判决认定
解析:监护人必须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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