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要约
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要约
来源:233网校2012年1月2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1)要约邀请的概念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①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取消要约的行为。根据要约的形式拘束力,任何一项要约都可以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约人,都能产生撤回的法律效力。允许要约人撤回要约,是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利益。由于撤回是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作出的,所以此时要约并未生效,撤回要约也不会影响到受约人的利益。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使其丧失法律效力的行为。
但是,合同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②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要约的消灭的概念
(2)要约消灭的条件
①受约人拒绝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承诺人未作出承诺;
来源:233网校-设备监理工程师责编:sf评论纠错
(1)要约邀请的概念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①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取消要约的行为。根据要约的形式拘束力,任何一项要约都可以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先于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约人,都能产生撤回的法律效力。允许要约人撤回要约,是尊重要约人的意志和利益。由于撤回是在要约到达受约人之前作出的,所以此时要约并未生效,撤回要约也不会影响到受约人的利益。
要约的撤销是指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取消要约,使其丧失法律效力的行为。
但是,合同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②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要约的消灭的概念
(2)要约消灭的条件
①受约人拒绝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承诺人未作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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