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辅导:运输合同概述
2011年设备监理师合同管理辅导:运输合同概述
来源:233网校2010年10月25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货运人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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