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设备监理师《监理合同管理》专家答疑(3)
2008设备监理师《监理合同管理》专家答疑
来源:233网校2008年12月1日【233网校:助你将考试一网打尽】
老师回答1:您好,议标就是谈判签约,在我国不属于招标的范畴。因为谈判是限于甲方已经选择了乙方、而且是保密的状态,这与公开招标在实质上和程序上都是截然不同的。
所以,法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是不允许议标签约的。
A、乙知道甲丙转让情况的,半年内
C、乙不知道甲丙转让情况的,二年内
E、乙不知道甲丙转让情况的,五年内
老师回答2:您好,我国《合同法》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A和B都对,到在一年内行使权力。
A.承包商应就分包商的行为向业主承担责任
C.承包商没有义务雇佣指|考试|大|定分包商
老师你好:这道题的C应该不对啊。我觉得"承包商没有义务雇佣指定分包商"这句话是对的啊。
来源:233网校-设备监理工程师责编:sf评论纠错
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4-6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3年度专...查看全部
老师回答1:您好,议标就是谈判签约,在我国不属于招标的范畴。因为谈判是限于甲方已经选择了乙方、而且是保密的状态,这与公开招标在实质上和程序上都是截然不同的。
所以,法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是不允许议标签约的。
A、乙知道甲丙转让情况的,半年内
C、乙不知道甲丙转让情况的,二年内
E、乙不知道甲丙转让情况的,五年内
老师回答2:您好,我国《合同法》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A和B都对,到在一年内行使权力。
A.承包商应就分包商的行为向业主承担责任
C.承包商没有义务雇佣指|考试|大|定分包商
老师你好:这道题的C应该不对啊。我觉得"承包商没有义务雇佣指定分包商"这句话是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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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考试报名时间一般为4-6月。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13年度专...查看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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