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2年度环评、土地登记代理人等专(执、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央省属驻济各单位:
一、办理方式
县市区人社局要对本县市区通过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各县市区通过人员携带规定材料到相应县市区人社局办理资格复审和领取证书手续。
1、办理人身份证;
3、报名时所持的证书原件(学历证书、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如有遗忘请查看当年报名文件;
5、考生照片(与准考证同底版,黑白彩色兼可)1寸、2寸各1张(1寸照片粘贴在登记表上,2寸照片粘贴在资格证书上)。
三、集中办理时间、地点
地址:济宁市人才大厦(火炬路北首)人事考试中心702房间。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有关部门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确定本县市区、本部门的集中办证时间,并提前向市人事考试中心预约。
附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合格人员名单
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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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考试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责编:zlr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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