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路道路施工组织第十二篇安全目标
市政公路道路施工组织第十二篇安全目标
来源:考试大【考试大:学子希望之家!】2010年6月9日
1、无死亡重伤事故。
3、无大型设备损坏事故。
5、一年事故频率控制每年在24‰以下。
1、根据施工企业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公司组成以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督促。主管生产的付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安全科为专职业务科室并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的业务工作。
3、各级安全组织必须履行职责,从措施强度、安全教育、技术交底、执行检查等环节层层把关,纠正违章作业,消灭事故隐患。
5、安全保证体系同时也是防火保证体系,现场由项目经理兼任防火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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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死亡重伤事故。
3、无大型设备损坏事故。
5、一年事故频率控制每年在24‰以下。
1、根据施工企业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公司组成以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工作的领导和检查督促。主管生产的付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安全科为专职业务科室并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的业务工作。
3、各级安全组织必须履行职责,从措施强度、安全教育、技术交底、执行检查等环节层层把关,纠正违章作业,消灭事故隐患。
5、安全保证体系同时也是防火保证体系,现场由项目经理兼任防火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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