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公路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和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组织2012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的通知》(质监公字〔2012〕3号)安排,定于2012年10月12日-14日进行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良好,热爱监理工作。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1948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监理工作。
(三)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报考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大专(含)以上学历;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者须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或相关专业中专(含)以上学历;上述两类报考者须同时满足以下相关工程专业学历的年限要求:
1.获博士学位当年。
2.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3.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6.工作后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7.工作后取得大学专科学历(第二学历),第二学历获得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8.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12年以上。
二、免考规定
参加2010年、2011年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者,其合格科目可免考。
三、考试范围
本次考试大纲使用《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过渡考试大纲(2012年版)》,于2012年5月中旬委托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四、考试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安排在2012年10月12日-14日,详见下表。
五、考试合格证
初次申报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理论、合同管理为必考科目。报考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和综合考试科目;报考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同时加考工程经济科目或工程系列的一个科目。
已取得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拟申报监理专业增项或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升级为监理工程师,须符合本办法有关报考条件,其已有监理专业所对应的科目免考,仅须报考拟增项或升级所对应的专业知识科目,资格升级须加考综合考试科目。
报考者相应科目全部达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颁发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合格证与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等效。
报考者单科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尚未达到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其相应科目的成绩予以记录。
六、考试报名
(一)考点设置。考生可在本人所在单位、服务的监理项目或户籍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质安机构报考。
湖南考区考点设在长沙市。
(二)报名方式考试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网站(www.jtbzjz.net)2012年8月1日开通网上报名,考生登录该网站按规定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报名表,报名表须由本人签字并经其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报考者注册的姓名必须是与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标准的白底彩色证件照片,尺寸是2.2cm×3.3cm,要求清晰,无失真。
网上报名时间截至2012年8月15日24:00分。
考生应对个人报名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由于考生个人信息填写错误对其获得合格证书造成影响的,由考生个人负责。对经查实存在报名资料或证件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报名资格并在省内通报;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的单位,并将有关行为纳入监理信用评价。
2、现场报名考生将报名表(网上打印)、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并携带证件原件,于2012年8月16日之前报所在市(州)交通质安机构,由各市(州)交通质安机构初审后统一报省交通质安局审查。省直单位统一组织本单位人员报名后直接报省交通质安局审查。
省交通质安局资格审查受理时间安排见下表。
资格审查通过者务必在2012年9月21日~2012年10月11日内上网自助打印准考证,无准考证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考试。
3、考试费用:每人每科150元,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收取。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其它事项
其他具体事宜可通过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网站(www.jtbzjz.net)及省交通质安局网(http://www.hnjtzj.com)查询。
省交通质安局办公地址:长沙市万家丽南路一段1号省交通质安局办公楼506房(天际岭隧道东南角口处)
邮编:410116联系人:培训科 青婷 0731-85887031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来源:考试大-公路监理师责编:sf评论纠错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