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4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复习笔记:与强制执行有关的期限规定

来源:互联网 2017-03-01 07:06
2014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复习笔记:与强制执行有关的期限规定 来源:233网校2014年1月1日【233网校:中国教育考试第一门户】
2014年房地产经纪人《制度与政策》复习笔记:与强制执行有关的期限规定

与强制执行有关的期限规定

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认为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机关;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材料不全的应当限期补正,并在最终补正的材料提供后五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形式要件或者逾期无正当理由不补正材料的,裁定不予受理。

申请机关对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执行的裁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

申请机关对不准予执行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应当在五日内将裁定送达申请机关和被执行人,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议申请机关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征收与补偿活动顺利实施。

人民法院在审查期间,可以根据需要调取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或者进行现场调查。

2014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学习忠告及方法 2014房地产经纪人考试备考指导:如何培养解题思路

233网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问,请登录233网校房地产经纪人频道或房地产经纪人学习小组,随时与广大考生朋友们一起交流!

来源:233网校-房产经纪人责编:hll评论纠错


我是08年毕业的专科文凭,报考条件规定专科工作要满6年才能报考请问如何规避这个问题请高手支...查看全部
房产经纪人协理证和房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一样吗 有什么区别我是天津的,天津的协理证怎么报名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