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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从商品房领域“退市”

来源:互联网 2017-03-01 07:20
评论:政府从商品房领域“退市” 来源:233网校2010年3月15日【要想考试都不怕,只有常来233网校!】
由此,政策资源和视角应退出商品房市场,而更主要地集中到民生住房这一领域里来,着力构建一个真正健全、完善和科学的,能够实现社会福利最优化配置目标的安居性住房供应体系。
另一个支撑“退市”的更为重要的原因,在于如果我们把所有居民的住房问题都系于一端,交由商品房市场去解决,这个市场就会面临超大压力和矛盾,相应地,决策层面的包袱也会很重,毕竟商品房市场的民生属性偏弱,商业属性居于主导地位。这个市场要做的,是通过价格更为直观地解决商业利润诉求,实现财富的流转和分配,而不是去解决社会问题。安居型、民生属性的住房需求,实际上属于社会问题,应被归入公共治理范畴,作为一种公共事务交由公共决策来调节。如果不加以区别对待,在调控层面就永远会有出不完的针对商品房市场的调控政策,反复不已。因为大家都确信,是商品房市场出了问题,却又没有认识到,商品房市场天然不具有公共和公益属性。这样一种认识上的误区,使整个社会也相应地跟着疲劳。采集者退散
这样,中国的房地产建设将迎来一个“双核时代”,一个是注重效率的商品房市场体系,支撑它的是城市房地产法部门;一个是注重公平的安居性住房供给体系,它的确立依据是住房保障法部门。两者未来将并行存在。
所以,应保尽保,理应成为住房保障法体系确立的一大核心要旨,无收入者、低收入者甚至于很大一部分根本没有偿付能力的“白领”,都该被纳入这个体系,得到相应的照顾。劳动者是我们社会的第一生产力,是一笔最为宝贵的财富,给他们以保障,就是另一种层面上的解放生产力,把他们从商品房市场的缝隙里松绑出来,给他们以自由空间,这些得到自由的生产力将对市场发挥非常正面和积极的作用,他们将能促进自由市场的生长,而不是相反。考试大-全国最大教育类网站
以住房保障法为开端,“退市”的做法是明智的。当然,这种退出将是渐进式的,断不可能一步到位。但这不要紧。社会治理很多时候也值得借鉴一点市场经验。如果有一天那些房产开发商们明白,不仅是商品房体系能够出政绩,保障房也能够产生同等的甚至更大的政绩回报,情况也许会出现360度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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