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房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模拟试卷
2011年房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模拟试卷
来源:网易博客2011年8月8日【要想考试都不怕,只有常来233网校!】
1.房地产经纪是一种专业服务行为。 2.房地产经纪人在经纪业务中可以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赚取差价。 3.经纪人可以在签订经纪合同时预收部分佣金。 4.房地产拍卖是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5.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是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 6.房地产经纪人员可以个人名义从事经纪活动。 7. 在促成一宗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成交,经纪人员不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8.房地产经纪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9.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0. 在房屋出租委托代理活动中,如果委托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单方解除经纪合同。 11.《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房屋交付时卖方有义务对房屋及附属物的查验提供必要帮助和清单。 12.房地产经纪合同存在必须以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13.受托人因无法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可自行转委托第三人。 14.《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需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15.只要客户愿意购买,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也可以销售。 16.在销售项目市场分析中常用到SWOT分析定位法,优势和劣势分析主要是着眼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对项目的可能影响。 17.在《北京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非出卖人原因造成商品房损坏,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8.客户会是房地产经纪人维系客户的工具,比较容易建设和长期经营。 19.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变更,需要到管理系统办理变更备案。 20.对于新建商品房,按揭付款的按揭比例最高为70%。 21.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适合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的借款人。 22.房地产经纪公司获得大业主和小业主的房源资料都是通过报纸广告、路牌广告、互联网等途径。 23.派发宣传单比路牌广告目标性强。 24.人际关系的范围可以概括为“六同一专”。 25.电话接待的要点是电话响起立即接听。 26.房地产经纪人为客户推荐房源,就是将房源信息提供给客户。 27.房地产经纪人向委托人推荐房源时应详细介绍房源的优缺点。 28.带客户实地看房时最好在房屋内谈价格。 29.房地产区位勘察就是指勘察房地产周围的交通状况。 30.房地产经纪人在进行房地产区位勘察时,对周围环境的勘察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31.共有房地产的权利的行使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不能因部分权利人的请求而转让。 32.协助房地产经纪人商议房屋价格时,应站在委托人的角度上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33.在协助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签约前的证件审查是指房地产经纪人对交易双方房产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的审查。 34.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均应通过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 35.房地产经纪人在协助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合同应一式两份。 36.房地产经纪人在推荐房屋时应从低档的开始。 37.房地产经纪人在引领看房前,要确定一条最佳的看房路线。 38.作为买方独家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一天与购房者看房不应超过十套。 39.我国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管理。 40.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投诉的处理实行地域管辖的原则。
1.房地产经纪是一种专业服务行为。 2.房地产经纪人在经纪业务中可以利用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赚取差价。 3.经纪人可以在签订经纪合同时预收部分佣金。 4.房地产拍卖是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 5.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是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 6.房地产经纪人员可以个人名义从事经纪活动。 7. 在促成一宗房产买卖交易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成交,经纪人员不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 8.房地产经纪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9.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0. 在房屋出租委托代理活动中,如果委托方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承租人安全、健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单方解除经纪合同。 11.《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房屋交付时卖方有义务对房屋及附属物的查验提供必要帮助和清单。 12.房地产经纪合同存在必须以房地产交易合同的成立为前提。 13.受托人因无法亲自处理委托事务,可自行转委托第三人。 14.《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需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15.只要客户愿意购买,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也可以销售。 16.在销售项目市场分析中常用到SWOT分析定位法,优势和劣势分析主要是着眼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对项目的可能影响。 17.在《北京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非出卖人原因造成商品房损坏,出卖人不承担保修责任。 18.客户会是房地产经纪人维系客户的工具,比较容易建设和长期经营。 19.商品房预售合同条款变更,需要到管理系统办理变更备案。 20.对于新建商品房,按揭付款的按揭比例最高为70%。 21.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适合还款初期还款能力较强的借款人。 22.房地产经纪公司获得大业主和小业主的房源资料都是通过报纸广告、路牌广告、互联网等途径。 23.派发宣传单比路牌广告目标性强。 24.人际关系的范围可以概括为“六同一专”。 25.电话接待的要点是电话响起立即接听。 26.房地产经纪人为客户推荐房源,就是将房源信息提供给客户。 27.房地产经纪人向委托人推荐房源时应详细介绍房源的优缺点。 28.带客户实地看房时最好在房屋内谈价格。 29.房地产区位勘察就是指勘察房地产周围的交通状况。 30.房地产经纪人在进行房地产区位勘察时,对周围环境的勘察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 31.共有房地产的权利的行使需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不能因部分权利人的请求而转让。 32.协助房地产经纪人商议房屋价格时,应站在委托人的角度上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33.在协助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时,签约前的证件审查是指房地产经纪人对交易双方房产证、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证件的审查。 34.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均应通过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 35.房地产经纪人在协助双方当事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时,合同应一式两份。 36.房地产经纪人在推荐房屋时应从低档的开始。 37.房地产经纪人在引领看房前,要确定一条最佳的看房路线。 38.作为买方独家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一天与购房者看房不应超过十套。 39.我国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政府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管理。 40.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法违规投诉的处理实行地域管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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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233网校-房产经纪人责编:liuya评论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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