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融市场体系
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
根据资金从资金盈余方流动到资金短缺方的不同方式加以区分,融资活动可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基本方式。
(一)直接融资
1.直接融资的定义
直接融资是指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
2.直接融资的特点
(1)直接性。直接融资的基本特点是融资的直接性,即资金盈余单位和资金需求单位直接进行资金融通,并在两者之间建立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
(2)分散性。直接融资是在无数个企业相互之间、政府与企业和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企业与个人之间进行的,因此,融资活动分散于各种场合。
(3)融资的信誉有较大的差异性。
(4)部分融资方式具有不可逆性。如发行股票所得资金不需要返还,股票只能够在不同投资者之间相互转让。
(5)融资者有相对较强的自主性。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融资者可以自己决定融资的对象和数量。
3.直接融资的方式
常见的直接融资方式有股票市场融资、债券市场融资、风险投资融资、商业信用融资、民间借贷等。证券市场融资属于典型的直接融资。
(1)股票市场融资,是股份制企业以让渡一定的企业经营控制权、收益分配权和剩余索取权而获得企业经营资金的一种方式。
(2)债券市场融资,是政府、金融机构或企业通过发行债权债务凭证来获得资金融通的一种方式。
(3)风险投资融资,是风险投资企业以让渡企业的部分股权换取企业经营资金的资金融通方式。
(4)商业信用融资,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
除此之外,民间借贷也是直接融资的一种。民间借贷是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
以上直接融资方式均需要借助一定的金融工具,如政府、企业、个人所发行或者签署的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抵押契约、借款合同,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借据或者债务凭证。
4.直接融资对金融市场的影响
第一,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了一国金融体系风险和分布情况。
第二,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比例反映了一国金融体系配置的效率是否与实体经济相匹配。
第三,通过市场主体充分博弈直接进行交易,更有利于合理引导资源配置,发挥市场筛选作用。
(二)间接融资
1.间接融资的定义
间接融资是指资金盈余者通过存款等形式,或者购买银行、信托和保险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价证券,将其暂时闲置资金先行提供给金融机构,再由这些金融机构以贷款、贴现或购买有价证券的方式把资金提供给短缺者,从而实现资金融通的过程。
2.间接融资的特点
(1)资金获得的间接性,即资金需求者与资金初始供应者之间不发生直接信贷关系,而是由金融中介机构起桥梁作用,二者只与金融机构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2)融资的相对集中性。
(3)融资信誉的差异性相对较小。
(4)全部具有可逆性(即可返还性)。通过金融中介的融资均属借贷融资,到期必须归还并支付利息。
(5)融资的主动权主要掌握在金融中介机构手中。由于间接融资的资金集中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贷给谁不贷给谁,并非由资金的初始供应者决定,而是由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决定。
3.间接融资的方式
常见的间接融资方式包括银行信用融资、消费信用融资、租赁融资等。
(1)银行信用融资是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向客户提供的资金融通形式。
(2)消费信用融资是个人利用企业或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垫付,以少量资金提前获得高额消费为目的而进行的资金融通。例如,消费者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房屋、汽车、申请助学贷款等。
(3)租赁融资是企业利用设备提供商或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垫付,以支付租金的方式取得贵重机器设备的使用权,以减少设备购置资金占用的一种资金融通方式。
(三)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区别
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区别主要在于融资过程中资金的需求者与资金的供给者是否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在有金融中介机构参与的情况下,判断是否直接融资的标志在于该中介机构在这次融资行为中是否与资金的需求者和资金的供给者分别形成了各自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一般认为,直接融资活动从时间上早于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基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行发展,相互促进。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关系,既反映一国的金融结构,也反映一国中两种金融组织方式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和贡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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