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沪港通、深港通业务
指定交易
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参
与人(证券公司),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交易单元参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注意】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证券公司)。
证券托管
制度
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者多个证券公司的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投资者买
入的证券可以通过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也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元发出转
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在转入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
转销户
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限制客户终止交易代理关系、转移资产。
客户申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销户的,应当在接受客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包
括但不限于交易、基金代销、新股申购等业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沪
港
通
1.“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或者联交所参与者,
通过上交所或者联交所在对方所在地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
股票。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2.沪港通可交易的证券品种
沪股通股票包括以下范围内的股票:
(1)上证 180 指数成分股;
(2)上证 380 指数成分股;
(3)A+H 股上市公司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A 股。
在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即 ST,*ST 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以外币报价交
易的股票(即 B 股)和具有上交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股票,
不纳入沪股通股票。
深
港
通
1.“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指深交所和联交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
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深港通包括深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两部分。
2.深港通的标的范围
市值 6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深证成分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分股,以及深
深股通
交所上市的 A+H 股公司股票(新兴行业集中、成长特征鲜明)
深港通下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分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市值 50 亿元港币
的港股通 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分股,以及联交所上市的 A+H 股公司股票。
五、证券经纪业务的主要风险及其防范
合规
风险
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
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等行为,可能使证券公司
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同、不按规定】
防范
1.加强合规文化建设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
4.强化岗位制约和监督
合规
风险
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
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行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等行为,可能使证券公司
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合同、不按规定】
防范
1.加强合规文化建设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3.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
4.强化岗位制约和监督
管理
风险
证券公司在经纪业务经营中由于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控制不严,或工作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
作等而导致客户账户管理差错或违规、侵害客户权益、造成客户资产损失、引发客户纠纷,而使
证券公司受到监管处罚或因承担赔偿责任遭受财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制度、工作人员】
防范
1. 加强经纪业务营销管理
2.严格执行经纪业务操作规程
3.建立经纪业务营销和账户管理操作信息管理系统,防范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引发的风险,保护客
户合法权益
4.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5.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及责任追究机制
6.建立经纪业务检查稽核制度
技术
风险
证券公司信息技术系统(包括电脑设备、供电、通讯设施等)发生技术故障,导致行情中断、交
易停滞、银证转账不畅,或在容量、运作等方面不能保障交易业务正常、有序、高效、顺利地进
行,从而可能给客户造成损失,证券公司因承担赔偿责任而带来经济或声誉损失的风险。【硬件
设备、软件】
防范
1.证券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
2.根据业务需求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系统及相应的容错备份系统和灾难备份系统
3.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备份方案、系统故障及业务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信息
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保养,定期按应急处理预案进行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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