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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法律法规章节讲义:合伙企业法_3

来源: 2019-03-08 15:48

 

三、普通合伙企业

 

  ()设立条件★★★

 

  1. 2 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入伙与退伙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事务的执行

 

  争议解决办法

 

  违约责任

 

  货币实物

 

  知识产权

 

  土地使用权

 

  其他财产权利

 

  劳务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财产的分割、转让和处分★★

 

  【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1.财产的分割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2.财产的处分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财产的转让

 

  合伙人转让其有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修改合伙协议后成为合伙人】

 

  【小试牛刀】

 

  1.下列有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转让和处分,说法错误的是(  )

 

  A.合伙企业的财产包括由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B.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可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C.合伙人转让其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出合伙企业另有规定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伙人一起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除非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答案】B

 

  2.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

 

  C.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B.自然人

 

  D.上市公司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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