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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第二章第一节_3

来源: 2019-03-08 15:48

 

第十二条规定,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应当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报告;

 

  (2)个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和学历学位证书;

 

  (3)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的证明;

 

  (4)证券业执业证书;

 

  (5)从事保荐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说明,以及最近3年内担任境内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的工作情况说明;

 

  (6)保荐机构出具的推荐函,其中应当说明申请人遵纪守法、业务水平、组织能力等情况;

 

  (7)保荐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的承诺函,并应由其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字;

 

  (8)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和个人应当保证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申请期间,申请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资料。

 

  第十四条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受理、审查申请文件。对保荐机构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第十六条规定,个人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后,应当持续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第()项、第()项和第()项规定的条件。保荐代表人被吊销、注销证券业执业证书,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中国证监会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不再符合其他条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中国证监会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

 

  个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或者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后,应当定期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组织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保荐代表人未按要求参加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的,中国证监会撤销其保荐代表人资格;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而未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的个人,未按要求参加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的,其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不再有效。

 

  第十七条规定,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进行注册登记管理。

 

  第十九条规定,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登记事项包括:

 

  (1)保荐代表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

 

  (2)保荐代表人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3)保荐代表人的任职机构、职务;

 

  (4)保荐代表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

 

  (5)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规定,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保荐机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书面报告,由中国证监会予以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荐代表人从原保荐机构离职,调入其他保荐机构的,应通过新任职机构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2)证券业执业证书;

 

  (3)保荐代表人出具的其在原保荐机构保荐业务交接情况的说明;

 

  (4)新任职机构出具的接收函;

 

  (5)新任职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的承诺函,并应由其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字;

 

  (6)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关于进一步完善保荐代表人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1.保荐代表人资格管理

 

  (1)注册及变更保荐机构流程

 

  个人申请保荐代表人资格或保荐代表人变更保荐机构的,应当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并通过所任职的保荐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①保荐机构在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为申请人提交变更执业证书类型申请后,由该申请人登录平台,填写电子申请表,并提交保荐机构。

 

  ②保荐机构对申请表进行实质审核,在确认申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后,将申请表提交至协会外网进行外部公示。

 

  ③保荐代表人资格注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期间未接到投诉举报的,协会正式受理其资格申请;接到投诉举报或保荐机构在审核期间变更申请材料的,协会中止受理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协会驳回申请,符合注册条件的,恢复审核,期限重新开始计算。

 

  ④协会对申请注册保荐代表人或变更保荐机构的人员进行抽查面谈,并通过从业人员管理平台通知被抽查人员所在机构的保荐事务联络人。

 

  ⑤对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的申请,协会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协会驳回申请并说明理由。

 

  (2)信息备案及材料保存要求

 

  保荐机构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中执业行为管理栏目对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及保荐项目等信息进行日常维护。

 

  ①保荐机构应指定保荐事务联络人,登录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保荐机构相关信息进行维护,并与协会进行日常沟通。联络人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协会提交更新资料。

 

  ②保荐机构应通过协会从业人员管理平台对执业行为管理信息进行日常更新及维护,并保证所填信息及时、准确、完整。

 

  ③保荐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备协会检查。

 

  (3)违规事项处理

 

  ①保荐代表人执业证书申请材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协会不予审核;已取得证书的,协会注销其保荐代表人执业证书。有上述情形的,协会自作出不予审核决定之日或注销证书之日起三年之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执业注册申请。

 

  ②保荐机构未能按协会要求及时、准确进行保荐信息维护的,协会将暂停该机构的保荐代表人资格申请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③保荐机构提供虚假的保荐代表人注册登记材料的,协会视情节轻重,对该机构采取自律管理措施或纪律处分。

 

  2.保荐代表人培训及年检

 

  (1)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

 

  ①培训范围:凡具有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有效成绩的人员,须参加并完成每年度的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

 

  ②学时要求:参训人员应当按照具体培训要求,每年度累计学时不少于十五个学时,认定为通过当年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该学时可用于保荐代表人年检和其他类别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年检。

 

  ③机构职责:保荐机构应及时了解本机构人员的学习情况,督促相关人员按时完成培训,严禁代培代考行为,切实履行好培训管理和监督职责。协会对各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年度业务培训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2)保荐代表人年检

 

  ①年检范围:具有有效资格的保荐代表人每年均需参加保荐代表人年检。

 

  ②年检要求:每年参加并完成保荐代表人业务培训(面授或远程)不少于十五个学时。

 

  ③机构职责:保荐机构应组织并督促保荐代表人参加培训及年检。对于已经完成培训的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可安排其先行进行年检申报;对于尚未完成培训的保荐代表人,机构应督促其尽快完成培训及年检。

 

  【例题·单选题】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中国证券业协会应自受理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A.15

 

  B.20

 

  C.30

 

  D.45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保荐代表人的资格管理规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保荐代表人资格的申请,中国证券业协会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

 

  【例题·多选题】保荐代表人从原保荐机构离职,调入其他保荐机构的,应通过新任职机构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变更登记,新任职机构对申请文件( )承担责任。

 

  A.真实性

 

  B.准确性

 

  C.完整性

 

  D.合理性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保荐代表人的资格管理规定。新任职机构对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的承诺函,并应由其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签字。

 

  【例题·单选题】保荐代表人资格注册公示期限为( )个工作日。

 

  A.3

 

  B.5

 

  C.15

 

  D.2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保荐代表人资格管理。保荐代表人资格注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期间未接到投诉举报的,协会正式受理其资格申请;接到投诉举报或保荐机构在审核期间变更申请材料的,协会中止受理并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协会驳回申请,符合注册条件的,恢复审核,期限重新开始计算。

 

  【考点十一】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执业注册的有关要求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第三十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应当在协会进行执业注册。

 

  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投资主办人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

 

  (2)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研究、投资顾问或类似从业经历;

 

  (3)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3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4)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资主办人通过所在证券公司向协会进行执业注册,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具有3年以上证券投资、研究、投资顾问或类似从业经历的证明;

 

  (2)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

 

  (3)协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证券公司初次办理的,还应当提交机构信息备案表和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许可证明复印件。

 

  第三十三条规定,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20日内完成注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注册为投资主办人:

 

  (1)不符合本规范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2)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未满2;

 

  (3)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未满2;

 

  (4)未通过证券从业人员年检;

 

  (5)尚处于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期内;

 

  (6)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条规定,协会对投资主办人自执业注册完成之日起每2年检查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年检:

 

  (1)不符合一般证券从业人员有关规定;

 

  (2)2年内没有管理客户委托资产;

 

  (3)被监管机构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未满2;

 

  (4)被协会采取纪律处分未满2;

 

  (5)其他情形。

 

  未通过年检的人员,协会注销其投资主办人资格,并将相关情况记入从业人员诚信档案。

 

  第三十五条规定,投资主办人与原证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证券公司应当在10日内向协会进行离职备案。

 

  第三十六条规定,投资主办人从事投资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专业审慎的原则,自觉维护所在证券公司及行业的声誉,公平对待客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资主办人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价格等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或其他违反规定的操作。

 

  第三十八条规定,投资主办人应当按照所在证券公司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保密义务。

 

  【例题·单选题】投资主办人与原证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证券公司应当在( )日内向协会进行离职备案。

 

  A.10

 

  B.15

 

  C.20

 

  D.3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执业注册的有关要求。投资主办人与原证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证券公司应当在10日内向协会进行离职备案。

 

  【例题·多选题】投资主办人从事投资管理活动,应当遵循( )的原则,自觉维护所在证券公司及行业的声誉,公平对待客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A.诚实守信

 

  B.勤勉尽责

 

  C.独立客观

 

  D.专业审慎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主办人执业注册的有关要求。投资主办人从事投资管理活动,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独立客观、专业审慎的原则,自觉维护所在证券公司及行业的声誉,公平对待客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考点十二】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例题·多选题】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主要包括( )

 

  A.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B.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C.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D.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如下:

 

  (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

 

  (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

 

  (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

 

  (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

 

  (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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