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沪港通的交收方式沪港通是“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的简称,两地投资者可通过本地市场的交易所参与对方交易所上市的指定股票进行交易。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其中,沪股通是指香港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联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上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上交所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是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上交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联交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联交所上市的股票。“沪股通”的股票范围包括上证 180 指数成分股、上证 380 指数成分股、“A+H 股”中的沪股。“港股通”的股票范围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分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A+H 股”中的 H 股。而 ST、﹡ST 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B 股和具有上交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股票,不纳入沪股通股票。在投资额度管理上,对人民币跨境投资额度实行总量管理,并设置每日额度,实行实时监控。沪股通总额度 3000 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 130 亿元,相当于沪市日均交易量的15%;港股通总额度 2500 亿元,每日额度 105 亿元,相当于香港股市日均交易量的 1/5。在准入方面,目前根据香港证监会的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以及证券账户与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这意味着,若是股票账户没有 50 万元资产,暂时是没法通过港股通来直接投资港股的。此外,港股通交易以港币报价,投资者以人民币交收。港股通交易日和交易时间由上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在指定网站公布。每个港股通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包括开市前时段和持续交易时段,具体按联交所的规定执行。
2.国际结算银行
国际结算银行亦称国际清算银行。宗旨是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运作提供额外负担外的便昨,并作为国际清算的受账人或代理人。扩大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始弹簧是促进国际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3.中央政府债券
美国一般将联邦政府发行的短期国库券视为无风险证券,把短期国库券利率视为无风险利率。这是因为美国短期国库券由联邦政府发行,联邦政府有征税权和货币发行权,债券的还本付息有可靠保障。
4.中国股市的发展历程
(1)新中国资本市场的萌生(1978-1992)。
中国经济体制全面改革启动后,伴随股份制经济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开始萌生。
(2)全国性资本市场的形成和初步发展(1993-1999)。
以中国证监会的成立为标志,资本市场纳入统一监管,由区域性试点推向全国,全国性资本市场开始形成并逐步发展。
(3)资本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和发展(2000-至今)。
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中国资本市场的法律地位道德确立,并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进一步规范化。
5.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根据 1944 年 7 月在布雷顿森林会议签订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于 1945 年 12 月 27 日在华盛顿成立的,总部位于华盛顿。与世界银行同时成立、并列为世界两大金融机构之一,其职责是监察货币汇率和各国贸易情况,提供技术和资金协助,确保全球金融制度运作正常。其总部设在华盛顿。我们常听到的“特别提款权”就是该组织于 1969 年创设的。
6.贝塔系数
贝塔系数是统计学上的概念,它所反映的是一种证券或一个投资证券组合相对于大盘的表现情况。贝塔系数衡量股票收益相对于业绩评价基准收益的总体波动性,是一个相对指标。β越高,意味着股票相对于业绩评价基准的波动性越大β大于 1,则股票的波动性大于业绩评价基准的波动性。反之亦然。如果是负值,则显示其变化的方向与大盘的变化方向相反;大盘涨的时候它跌,大盘跌的时候它涨。
7.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0 年 10 月开始筹建,2012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成立大会,2012 年 7 月获得成立登记批复,是基金行业相关机构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会员包括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基金评级机构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相关服务机构。协会秉承"服务、自律、创新"理念,自觉接受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监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协会章程开展工作。
8.基期加权股价指数
加权股价指数的一种,又称拉斯贝尔加权指数,采用基期发行量或成交量作为权数。计算期加权股价指数又称派许加权指数。
9.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史
我国投资银行业务的演变过程:
(1)行政审批制度:1998 年之前采用行政推荐的办法,对发行规模与发行企业数量双重控制。
(2)股票发行核准制度:1998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由主承销商推荐、发审委审核、证监会核准,向市场化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
(3)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2003 年 12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2004 年 2 月 1 日实施。所谓上市保荐制,是指由保荐机构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不仅承担上市后持续督导的责任,还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保荐制对发行上市的责任体系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
(4)2008 年 8 月 14 日中国证监会审议通过《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于创业板推出,2009 年 4 月 14 日修改,6 月 14 日实施。新增内容:2009 年 6 月,《完善新股发行指导意见》第一阶段思想改革:完善询价申购、优化网上发行、网上单个设限、加强新股认购。
10.企业债券
我国的企业债券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境内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但是,金融债券和外币债券除外。
我国企业债券的发展大致经历了 4 个阶段:
(1)萌芽期。1984~1986 年是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萌芽期。
(2)发展期。1987~1992 年是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第一个高潮期。
(3)整顿期。1993~1995 年是我国企业债券发行的整顿期。
(4)再度发展期。从 l996 年起,我国企业债券的发行进人了再度发展期。
11.证券交易印花税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中发展而来的,属于行为税类,根据一笔股票交易成交金额单独对卖方收取的,A 股基本税率为 0.1%且单向征收,基金和债券不征收印花税。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额征收的一种税。我国税法规定,对证券市场上买卖、继承、赠与所确立的股权转让依据,按确立时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征收印花税。目前,我国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企业)买卖基金单位暂不征收印花税。
12.证券从业人员的管理
根据 2002 年 12 月 16 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规定: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连续 3 年不在证券经营机构从业的,由中国证券业协会注销其执业证书;重新执业的,应当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的执业培训,并重新申请执业证书。此办法自 2003 年 2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