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731-83595998
导航

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必做试题(1)

来源: 2019-03-20 21:49

 一、单项选择题

  1、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化的,财务顾问应当在(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A3

  B5

  C7

  D10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财务顾问主办人发生变化的,财务顾问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2、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 ),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A2%

  B3%

  C5%

  D10%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1)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2)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3)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一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4)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5)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6)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3、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 ),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

  A2%

  B3%

  C5%

  D10%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独立财务顾问:(1)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2)上市公司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财务顾问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5%,或者选派代表担任财务顾问的董事;(3)最近2年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存在资产委托管理关系、相互提供担保,或者最近一年财务顾问为上市公司提供融资服务;(4)财务顾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顾问主办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情形;(5)在并购重组中为上市公司的交易对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6)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财务顾问及其财务顾问主办人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4、财务顾问申请人应当保证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申请期间,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财务顾问申请人应当自变化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资料。

  A3

  B5

  C7

  D10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财务顾问申请人应当保证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申请期间,文件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财务顾问申请人应当自变化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更新资料。

  5、《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最近( )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A12

  B24

  C36

  D48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最近( )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

  A10

  B12

  C15

  D24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最近( )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

  A10

  B12

  C15

  D24

  正确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财务顾问主办人执业行为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财务顾问主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银行业务经历;(3)参加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财务顾问主办人胜任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4)所任职机构同意推荐其担任本机构的财务顾问主办人;(5)未负有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债务;(6)最近24个月无违反诚信的不良记录;(7)最近24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反行业规范而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8)最近36个月未因执业行为违法违规受到处罚;(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资主办人与原证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证券公司应当在( )日内向协会进行离职备案。

  A5

  B7

  C10

  D15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投资主办人与原证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证券公司应当在10日内向协会进行离职备案。

  9、《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第三十四条规定,协会对投资主办人自执业注册完成之日起每( )检查一次。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五年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第三十四条规定,协会对投资主办人自执业注册完成之日起每两年检查一次。

  10、《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第三十三条规定,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 )日内完成注册。

  A10

  B20

  C30

  D40

  正确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协会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后20日内完成注册。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网络课程 新人注册送三重礼

已有 22658 名学员学习以下课程通过考试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

最新评论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

精品课程

更多
10781人学习

免费试听更多

相关推荐
图书更多+
  • 电网书籍
  • 财会书籍
  • 其它工学书籍
拼团课程更多+
  • 电气拼团课程
  • 财会拼团课程
  • 其它工学拼团
热门排行

长理培训客户端 资讯,试题,视频一手掌握

去 App Store 免费下载 iOS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