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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考试重点(七)

来源:互联网 2017-03-06 08:28
2015年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考试重点(七) 2015-03-13 15:58:54 教师招聘网金融人网 来源: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 【导读】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交流群:179561672,2015年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考试重点(七),教师招聘网金融人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为广大考生整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模拟题、历年真题,帮助考生成功备考证券从业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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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专用教材

证券从业《证券发行与承销 》备考资料

四、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互为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

1.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式上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的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低要求,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兼资合、封闭及设立程序简单的特点;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资合、开放性及设立程序相对复杂的特点。

2.股权转让难易程度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股份比较方便,可依法自由转让。

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形式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可以转让、流通。

4.公司治理结构简化程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相对比较简化,而股份有限公司要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是比较复杂的结构。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大会比较困难,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大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

5.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

变更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应当不得高于公司的净资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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