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证券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知识点(20)
交易
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必须事先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参与人(证券公司),作为其证券交易的受托人,并由该交易参与人通过其特定的交易单元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证券交易的制度。
【注意】每一个证券账户只能指定一个交易参与人(证券公司)。
证券托管制度
投资者可以以同一证券账户在单个或者多个证券公司的不同证券营业部买入证券。投资者买入的证券可以通过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也可以向原买入证券的交易单元发出转托管指令,转托管完成后,在转入的交易单元委托卖出。
证券公司不得违反规定限制客户终止交易代理关系、转移资产。
客户申请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和销户的,应当在接受客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基金代销、新股申购等业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办理完毕,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沪港通
1.“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指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委托上交所会员或者联交所参与者,通过上交所或者联交所在对方所在地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股票。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
2.沪港通可交易的证券品种沪股通股票包括以下范围内的股票:
(1)上证 180 指数成分股;
(2)上证 380 指数成分股;
(3)A+H 股上市公司的证券交易所上市 A 股。
在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风险警示板交易的股票(即 ST,*ST 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以外币报价交易的股票(即 B 股)和具有上交所认定的其他特殊情形的股票,不纳入沪股通股票。
深港通
1.“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是指深交所和联交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深港通包括深股通和深港通下的港股通两部分。
2.深港通的标的范围市值 60 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深证成分指数和深证中小创新指数的成分股,以及深深股通交所上市的 A+H 股公司股票(新兴行业集中、成长特征鲜明)深港通下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的成分股、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分股、市值 50 亿元港币的港股通及以上的恒生综合小型股指数的成分股,以及联交所上市的 A+H 股公司股票。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