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偿还期限分类。国债的偿还期限是国债的存续时间,以此为标准,习惯上把国债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长期国债。短期国债一般指偿还期限为1年或1年以内的国债,具有周期短及流动性强的特点,在货币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政府发行短期国债,一般是为满足国库暂时的入不敷出之需。在国际市场上,短期国债的常见形式是国库券,它是由政府发行用于弥补临时收支差额的一种债券。
中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10年以下的国债。政府发行中期国债筹集的资金或用于弥补赤字,或用于投资,不再用于临时周转。
长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10年或10年以上的国债。在国债发展史上,一些西方国家政府还曾发行过一种无期国债。
2. 按资金用途分类。政府通过国债筹集的资金可用于各项开支。根据举借债务对筹集资金使用方向的规定,国债可以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战争国债和特种国债。
3. 按附息方式分类。分为附息式国债和贴现式国债。附息式国债是指债券发行时明确规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持有人定期支付利息(通常每半年或每年支付一次)。贴现式国债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发行价与票面金额之差额相当于预先支付的利息,到期时按面额偿还本息的国债。通常,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国债为贴现式国债,期限在1年以上的国债为附息式国债。
4. 按流通与否分类。流通性是债券的特征之一,也是国债的基本特点,但也有一些国债是不能流通的,因此,国债可以分为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债。流通国债是指可以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非流通国债是指不允许在流通市场上交易的国债。这种国债不能自由转让,可以记名,也可以不记名。非流通国债的发行对象,有的是个人,有的是一些特殊的机构。以个人为发行对象的非流通国债,一般以吸收个人的小额储蓄资金为主,故有时称为“储蓄债券”。
5. 按发行本位分类。国债债券有一定的面值,有面值就需要有某种计量单位。依照不同的发行本位,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这里的实物国债与实物债券不是同一个含义。实物债券是专指具有实物票券的债券,它与无实物票券的债券(如记账式债券)相对应;而实物国债是指以某种商品实物为本位而发行的国债。在现代社会,绝大多数国债属于货币国债,实物国债已非常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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