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逐渐形成了一个由货币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商品期货市场和金融衍生品市场等构成的,具有交易场所多层次、交易品种多样化和交易机制多元化等特征的金融市场体系。
1.货币市场
我国货币市场建设始于1984年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建立,目前已经形成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债券回购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在内的统一的货币市场格局。
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健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培育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开始试运行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
目前,Shibor已经成为认可度高、应用广泛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之一。货币市场已经成为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载体,也是各类金融机构调节资金头寸、管理流动性和进行资产投资的主要场所。
2.债券市场
我国债券交易市场分为场外市场和场内市场。
(1)场外市场包括银行间市场和银行柜台市场,前者的市场参与者限定为机构,属于场外债券批发市场;后者参与者限定为个人,属于场外债券零售市场。
(2)场内市场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3)上述四个市场的债券分别由不同机构负责托管和结算。
①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应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应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②银行间市场对应于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③国债柜台市场实行二级托管制度,一级托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二级托管在商业银行。
(4)我国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包括利率债和信用债。
(5)2017年,我国债券市场运行特点包括:
第一,债券市场产品创新丰富。
第二,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与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包括完善债券市场发行管理制度,健全债券市场交易制度,强化地方债务管理规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发布债券市场新指数。
第三,债券市场扩大开放,包括建立内地与中国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债券评级市场对外开放。
第四,信用风险事件有所减少。
3.股票市场
我国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初步形成。我国股票市场分为场内市场和场外市场,场内市场包括沪深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场外市场包括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和交易柜台市场。
我国股票市场参与主体日益成熟。我国股票市场投资者群体包括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
我国股票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
4.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发展与汇率市场化改革、资本开放进程、人民币国际化齐头并进,相辅相成。
5.黄金市场
2002年10月,上海黄金交易所正式运行,实现了中国黄金生产、消费、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标志着我国国内黄金市场的正式开放。中国黄金市场目前初步形成了以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现货为主体,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商业银行柜台黄金产品共同组成的,层次分明且各有侧重的多元市场体系。
我国黄金市场具有四大特点:
一是市场架构比较完整。
二是参与主体类型多样。
三是与实体经济和黄金产业密切关联。
6.商品期货市场
(1)1990年10月我国第一家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
(2)目前,我国成立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
(3)期货市场监管方面,我国形成了中国证监会、地方证监局、期货交易所、期货市场监控中心和中国期货业协会“五位一体”的期货监管协调工作机制与较为完善的期货监管法律体系。
7.金融衍生品市场
(1)2006年9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成立,成为我国首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
(2)2010年4月16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标志着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进入稳步发展阶段。
(3)2015年2月9日,我国首个场内金融期权——上证50ETF期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交易。
(4)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按资产类别划分主要包括利率类衍生品、权益类衍生品、货币类衍生品、信用类衍生品。
①利率类衍生品包括场内国债期货和场外利率远期、利率互换产品。2005年5月,银行间市场推出债券远期交易产品,标志着我国首个场外人民币利率衍生产品的诞生。
②权益类衍生品主要包括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和认股权证。上证50ETF目前是唯一的股票期权品种。
③货币类衍生品包含人民币外汇期权和期权组合、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
④信用类衍生品包含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违约互换以及信用联结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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