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证券从业备考指导——《法律法规》真题考点:董监高任职资格
【真题考点】对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
【考纲要求】掌握对证券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要求
【所属章节】第二章 证券经营机构管理规范 节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与合规管理
【考点提炼】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任职前取得经证券公司注册地所属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证券公司不得聘任、选任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聘任、选任的,有关聘任、选任的决议、决定无效。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境内分支机构负责人不再具备任职资格条件的,证券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证券公司未解除其职务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责令其解除。
【2019.3真题测试】
在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方面,下列做法符合《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是()
A. 李某在甲证券公司担任监事前取得了公司注册地所属证监会派出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B. 丙证券公司因其分支机构负责人张某不再具备任职资格,应向证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核准解除
C. 丁证券公司选聘赵某为财务部负责人,证监会派出机构要求赵某必须取得任职资格
D. 乙证券公司选聘杨某为董事会秘书,杨某不需取得证监会派出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