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证券从业考试——《法律法规》考试要点(14)
公司合并、分立
(一)公司合并、分立的类型
(二)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
公司合并或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公司合并(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 10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30 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编辑推荐:
下载Word文档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