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的选拔程序
【士兵提干选拔程序】
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的选拔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选拔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对象,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①个人申请,符合提干基本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士兵向基层党支部递交个人申请书,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后工作述职和自我鉴定、献身国防志愿等。
②民主评议,军人委员会召开军人大会,按照教育动员、申请人述职、组织无记名投票测评、现场计票并当场公布结果等程序进行。
③党支部推荐,综合考虑申请人基本条件、现实表现和民主评议等情况,形成德才表现鉴定意见,确定推荐人选,并及时向全体官兵公布。
④营(团)级党委研究,对基层推荐人选的标准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审查把关。
⑤集中考核,军级单位统一组织军事科目考核、基础理论测试,师(旅)级单位还要组织面试答辩、体格检查等,通过量化评分、综合衡量,切实选准推荐对象。
⑥组织公示,采取文字通知、会议宣布、张榜公告、网上发布等形式,在旅、团级单位范围内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须包括姓名、出生年月、现部职别、政治面貌、毕业院校、专业及学历层次、奖励情况、调入本单位时间、集中考核分数及名次等信息,时间为7个工作日。
⑦师(旅)级党委根据考察结果、公示情况和推荐计划,研究决定推荐人选。
⑧军级单位政治机关组织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推荐对象,经党委批准后报军区政治部。
⑨军区集中组织大学毕业生士兵提干推荐对象进行军事职业能力考核,根据考核成绩、选拔计划和专业要求确定提干对象,并报总政治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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