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军校招录干部子女政策详解
按照总部关于军校招生“一停一控”要求,今年采取网上报名、集中审核的方式,对军队干部子女招生范围严格控制。
一、招生条件。
⑴参加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届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⑵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符合军队院校招生的有关规定;
⑶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⑷每名符合条件的干部(夫妻双方均符合条件的按其中一方计算),只能招收1名子女入有军籍干部子女班学习。士兵考生不在军队干部子女招生范围之内,总部专门制定了加分办法予以政策性照顾。
二、报考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军队干部子女,可以报考军队院校有军籍干部子女班:
⑴在国家确定的二类边远艰苦地区(不含重庆市、南宁市、兰州市城区)或一类、二类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现役干部的子女;在三类以上边远艰苦地区或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现役干部的子女。
⑵在飞空勤干部、停飞不满一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干部的子女,以及从事舰艇工作累计满20年的现役干部的子女。
⑶在核试验、核研究单位和核潜艇部队乙种以上场所工作累计满15年并享受二等以上保健津贴的现役干部的子女。
⑷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退休、病故干部和当年转业、复员干部的子女。
⑸驻地在县城以下地区的重点建设部队现役干部的子女。⑹烈士和因公牺牲干部的子女。
三、录取办法。
总政干部部每年根据各大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干部子女数量,按照一定比例下达有军籍干部子女班招生计划。军区级单位招生办公室负责干部子女的资格审核和录取,根据干部子女高考分数,以及干部工作环境的艰苦程度、职业风险和贡献大小,制定具体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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