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士兵考军校录取程序 军队院校招生录取程序
军队院校招收士兵考试录取程序,供符合条件的士兵参考。
(一)优先录取的规定
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科竞赛获奖者,有文体专长并获得省级以上相应证书者,以及现役军人子女和军队因公牺牲、烈士的子女,可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录取的保送生,应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公示。
(二)军事院校录取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
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由省级招生办从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区分男、女生,按有关院校招生专业计划数的120%进行远程网上投档;有关院校招生办依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国防生录取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三)军事院校录取士兵学员
军区级单位招生办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划定录取分数线,确定预录方案,并报军区级单位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按照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向院校投档。有关招生院校负责审核考生档案、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士兵学员录取由全军招生办统一集中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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