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现役考试申论热点:法治保障市场经济发展
【热点主题】
法治对现代市场体系的意义
【背景链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如果说,当年主要是靠"破"字当头,那么,今天则应"立"字为先,以一流法治来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建立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体系。
【热点分析】
法治对现代市场体系的构建有重大意义:
一、以法治立规矩,构建更加科学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前提是有法可依。只有"立好法",才能实现"良法善治"。近年来,深圳充分依托特区立法权优势,在全国率先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商事登记等一批地方法规,为完善国家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作出新探索。同时,牢牢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一关键,率先探索"人大主导、多方参与"的立法新机制,通过法规集中起草、议案公开审议、建立专家库、吸引更多市场主体与社会主体参与等举措,为制定高质量的法规提供制度保障。按照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积极探索制定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市场投资"负面清单制度",划定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让"看得见的手"依法行事、受到约束,让"看不见的手"受到规范、迸发活力。
二、以法治立秩序,加快形成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良好市场秩序的营造仅依靠市场主体的自律远远不够,必须以法治的力量来规范,对每个市场主体实行平等保护。针对欺行霸市、制假售假、商业贿赂等搞乱市场的行为,当务之急是加大打击力度、严格市场执法。近年来,我们集中开展"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依法打掉一批"黑工厂""黑窝点",还通过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机制,严格追究一批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同时,以司法体制改革打造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强化司法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作用。深圳在全国率先启动法官职业化、审判权运行机制、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司法公开等改革,构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型司法审判机制,努力让群众在每一宗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两年,深圳审理的知识产权案件数接近全国的1/10,以严格司法树立了"法治经济"的良好形象。
三、以法治立诚信,真正做到让守信者获益、失信者受惩。法治是维护市场诚信的根本之策。只有加强法治,才能真正建立起有效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近年来,深圳通过对失信行为依法打击、及时公开,初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信用体系和运行机制。制定出台《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等法规,构建覆盖市场监管、法院、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的深圳信用网,已公示食品黑名单等失信警示信息650多万条,让失信者在社会的监督下寸步难行。同时,依法加大对市场失信行为的执法力度,借助科技手段首创"法院鹰眼查控网""极光集约系统",与银行、国土等36个部门实现信息互联,并实现跨省联网,让"老赖"们无处遁形,强化了市场主体的诚信意识。
四、以法治立质量,增创市场经济发展新优势。当今中国经济发展正在全面迈进"质量时代",市场竞争的焦点已经从简单的低成本竞争转变为质量的比拼。而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必须有相应的技术标准和法治保障。深圳在全国范围内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将质量建设纳入法治轨道,正着手起草《深圳经济特区质量条例》和《标准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从经济、社会、城市、政府服务等方面规定深圳质量建设内容。积极推动市场标准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建立ISO9000、ISO14000等质量保证体系和环境管理标准,加快推动与国际通行规则和国际标准的对接融入,不断增强企业进入中高端市场的竞争力。加强对产品质量、市场行为的监督抽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黑心商贩依法抓捕,让违法者付出高昂代价。
五、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在纷繁复杂的现代市场经济中,法治是"最大公约数"。我国市场经济改革从"破"字当头到"立"字为先,就是要以一流法治打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代治理体系。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试验田",将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把法治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突破口,使法治成为市场经济公平、有序、高效运行的基础条件和制度保证。面向未来,只要我们坚定信念、开拓进取、脚踏实地,相信定能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提供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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