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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公安现役考试政治常识: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来源: 2016-05-03 21:40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重要组成部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矛盾,不包含矛盾的事物是不存在的。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事事有矛盾。矛盾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
矛盾的普遍性有两层含义:
    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矛盾是无处不在的)
    其二,矛盾存在于每一个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是无时不有的)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旧的矛盾一解决新的矛盾就会产生,又开始了新的矛盾运动。在新旧矛盾之间绝对不存在哪怕一刹那的无矛盾状态。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时时有矛盾。
    总之,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方法论要求】
    首先,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敢于承认矛盾、敢于揭露矛盾。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是正确对待矛盾的前提。
    其次,还要善于全面的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而且,要积极寻找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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