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备考:公安学基础理论第八讲第一节
第八讲 公安法制
公安法制是法律化的公安对策。公安法制以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公安法律规范为武器,调整有关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方面的社会关系。
第一节 公安法制
公安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中有关公安工作的立法、执法、守法以及监督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
(一)公安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贯彻公安法制,必须全面处理好诸环节之间的关系。
二、公安法制的性质
公安法制总体上属于行政法体系,但它包含着刑事司法的法制内容。这些刑事司法的内容,是与行政法有着性质上的原则区别的。这是公安法制与其他行政部门的法制有着很大区别的地方,也是公安法制的一个重要特点。
这是公安机关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必须综合地运用治安行政法规、刑事司法和武装手段的客观要求决定的。在公安工作中适用治安行政法规、刑事法规和军事法规常常是结合进行的。是从有利于惩治违法犯罪出发,灵活运用的。
三、公安法制的地位与作用
(一)公安法制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强有力的武器
(三)公安法制对其他部门法制具有后盾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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