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备考:公安学基础理论第三讲第二节
第二节 公安工作
公安工作是公安主体作用于公安客体的行为内容,也就是公安机关的工作内容。
一、公安工作的概念
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和公安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二)是依据公安法规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社会秩序是社会关系的外在形式,是由一定的社会规范来确认和维系的。只有那些专门由公安法规所确认和维护的社会关系才属于社会治安秩序。
二、公安工作系统
公安工作是由多种分工、多个层次联结成的工作系统,形成有机联系的整体。
(二)公安秘书行政工作
(四)公安专业工作
1、刑事司法性质的工作
3、武装保卫与专门公安工作。
(六)公安法制工作
(八)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三、公安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 国家性与社会性相结合
(二)"剑"的作用与"盾"的作用相结合。
(四)隐蔽性与公开性相结合
(六)机动性与稳定性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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