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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基础知识第七章考试要点详解(一)

来源: 2016-05-27 19:03

 

  公安执法监督概述
  1公安执法监督的含义
  公安执法监督,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以及公民和社会组织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和遵守纪律的情况所实施的监督。   2公安执法监督的特征
  第一,监督对象的特定性。   公安执法监督的对象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公安执法监督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行职务行为的监督,监督内容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活动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是否严格遵守和执行人民警察的义务和纪律。
  第二,监督主体的广泛性。
  公安执法监督的主体十分广泛,既有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和社会对公安机关的监督,也有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
  第三,监督形式的多样性。
  公安执法监督通过多种途径以多种形式进行,监督主体的性质、地位不同,监督的形式、程序也各异。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可以通过检查、审查等形式监督;检察机关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对侦查、执行刑罚等活动进行监督;行政监察机关可以通过检查、调查等行政监察程序监督;督察机构可以通过专门的督察程序进行监督;其他社会主体则可以通过批评、建议、申诉、控告等形式进行监督。
  3公安执法监督的分类
  公安执法监督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作不同的分类。   (1)根据监督主体的不同,公安执法监督可以分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审判机关的监督、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公民和社会的监督等。
  (2)根据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的隶属关系不同,公安执法监督可以分为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
  ①外部监督,是指来自公安机关以外的、与监督对象不具有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主体的监督,即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所实施的监督。如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检察机关监督、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监察监督、公民和社会监督等。
  ②内部监督,是指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与监督对象之间具有直接的行政隶属关系的主体的监督。如督察监督、法制部门监督、国家赔偿制度等。
  (3)根据实施监督时间的不同,公安执法监督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
  ①事前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实施执法行为之前依法进行的监督。如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方案事前的审核、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审查批准等。事前监督可以提前预防和避免违法现象的发生。
  ②事中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过程中进行的监督。
  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督察机构对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进行现场督察等。事中监督具有控制作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③事后监督,是指监督主体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行为终结之后进行的监督。
  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后监督是对执法行为后果进行的监督,对于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予以纠正和赔偿,具有救济作用。
  (4)根据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公安执法监督可以分为直接监督和间接监督。
  ①直接监督,是指监督主体的监督行为能直接产生法律效力的监督。如检察机关作出的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法院作出的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行政监察机关、上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追究违法违纪人民警察的责任等。
  ②间接监督,是指不直接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社会组织、公民的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都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但他们可以按照法定条件向有权机关提出,通过有权机关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予以纠正。
  4公安执法监督的意义

  (1)公安执法监督是实现公安机关职能的重要条件。
  公安机关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秩序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能,其活动的效能,直接关系着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公安机关在国家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决定了公安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为此,必须建立完善的执法监督机制,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活动置于国家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之下,这是实现公安机关职能的必要条件。
  (2)公安执法监督是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的重要手段。
  公安执法监督的核心是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活动合法性的监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法律为活动准则,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严格执法,执行国家和人民的意志,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是由公安机关的性质、地位所决定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行使权力的同时,承担着依法履行职责的义务,负有接受国家和人民监督的义务。
  (3)公安执法监督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直接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为了防止滥用权力,防止发生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保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就必须对其权力加以制约,通过采取相应的监督制约措施,完善执法监督制度,以达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
  (4)公安执法监督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
  公安执法监督,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落实"从严治警、依法治警"方针的重要措施和重要方式,是严格公安队伍管理的内在要求,应当贯穿于队伍管理的全过程。通过执法监督,可以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感,促使其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使公安队伍保持公正廉洁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少数民警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相当严重,一些违法违纪问题相当突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声誉和形象,破坏了警民关系,干扰了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因此,迫切需要完善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公安机关权力的制约,加强公安机关的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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