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基础知识》考试基础教材第三章第一节
第三章 公安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内容
一、公安工作的含义
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一)公安工作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行政行为
公安工作是由人民警察以国家名义按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社会行政管理,执行国家意志,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活动。其内容是由法律和公安法规所确定,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来实施。
(二)公安工作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所谓国家安全,即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受侵犯,我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许多部门的工作,如人民解放军、外交部、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等也从军事上、政治上维护国家安全,而公安工作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同那些破坏国家安全的犯罪进行斗争的工作。
所谓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由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他治安法规所确认和维系的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包括国家工作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生活秩序。
所以,公安工作是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适用法律、法规的专门工作。
二、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公安工作是一个多种分工、多级层次的系统。它的主要内容有;
(一)公安领导工作
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是指公安机关首长所从事的工作。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和业务领导工作。
(二)公安秘书工作
公安秘书工作,主要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
工作。主要包括为公安领导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调查研究、组
织实施领导决策、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以及草拟文件、
组织会议、协调各项工作关系等。
(三)公安指挥工作
公安指挥工作,是指公安指挥实施系统的工作,主要负责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各业务部门和专业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具体指挥,接收110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等工作。
(四)公安政治工作
公安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正确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
组织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工作,保障党的公安工作的原则、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顺利的执行。
(五)公安专业工作
公安机关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公安专业工作实现的。公安专业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刑事执法工作。刑事执法工作主要是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系列工作。(1)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国内安全保卫亦即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侦查和防范工作。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群众,以秘密的侦查手段和公开的斗争形式:防范、发现和打击一切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各种阴谋破坏活动,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保障国家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特殊使命,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的特点。(2)刑事侦查工作。是指依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采用专门调查方法和强制性措施,揭露、打击和防范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刑事侦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侦破刑事案件,阻止和打击国际恐怖活动和国外、境外犯罪组织、犯罪分子以及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预防、制止和减少刑事犯罪的发生,做到及时发现犯罪、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打击犯罪,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3)刑事强制工作。即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的工作。(4)羁押工作。即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关押看守的工作。(5)执行刑罚工作。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担负着短期有期徒刑执行、监外执行、缓刑执行、假释执行、管制执行、拘役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等项刑罚执行工作。
2.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即由公安机关依据公安法律、法规所从事的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预防违法犯罪,查处治安案件,组织群众治安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其内容包括:(1)户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户籍登记和户籍证明工作。户籍登记是国家关于人口的一项重要行政管理制度,也是公安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户籍证明工作主要是居民身份证及其他人口证件的签发和验证工作。(2)公共秩序管理工作。主要指对人群聚集或进行公众活动的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如对车站、码头、机场、文娱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展览馆场,以及公园、风景区等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3)特种行业管理工作。主要对旅店业、刻字业、印刷业、旧物收购寄卖业,以及出租车等行业进行治安管理,以防止和发现违法犯罪活动。(4)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主要是对管制刀具、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以防止违法犯罪分子用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在生产、运输、保管,持有、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5)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是对城乡道路交通实行管理,预防和查处交通事故,保证交通安全与畅通。(6)消防工作。主要是进行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审核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查处火灾事故等工作。(7)边防工作。主要包括边防治安工作和边防检查工作。边防治安工作主要是维护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保护国界安全的不可侵犯性。边防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对出入境口岸过境人员的检查、出入境交通工具的检查、监护及对违章违法事件与案件的查处。(8)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对外国人在中国的入境、出境、居留、旅行实施管理,保护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发现和处理外国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处理国籍问题。对出入境的中国公民、华侨、港澳台同胞、边境居民进行管理,依法查处出入境人员中的违法犯罪人员。
第一节 公安工作的内容
一、公安工作的含义
公安工作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保卫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一)公安工作是我国政府的重要行政行为
公安工作是由人民警察以国家名义按国家法律赋予的职权进行社会行政管理,执行国家意志,维护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活动。其内容是由法律和公安法规所确定,必须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来实施。
(二)公安工作是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工作
所谓国家安全,即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受侵犯,我国的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受侵犯。维护国家安全是国家许多部门的工作,如人民解放军、外交部、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等也从军事上、政治上维护国家安全,而公安工作主要是依据法律、法规同那些破坏国家安全的犯罪进行斗争的工作。
所谓社会治安秩序,是指由法律、法规--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他治安法规所确认和维系的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秩序包括国家工作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和公民生活秩序。
所以,公安工作是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需要适用法律、法规的专门工作。
二、公安工作的主要内容
公安工作是一个多种分工、多级层次的系统。它的主要内容有;
(一)公安领导工作
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是指公安机关首长所从事的工作。公安领导工作主要有政治领导工作、行政领导工作和业务领导工作。
(二)公安秘书工作
公安秘书工作,主要是指公安秘书行政工作和公安对策研究
工作。主要包括为公安领导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调查研究、组
织实施领导决策、对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以及草拟文件、
组织会议、协调各项工作关系等。
(三)公安指挥工作
公安指挥工作,是指公安指挥实施系统的工作,主要负责领导指令的具体下达,各业务部门和专业工作的统一协调、调度和具体指挥,接收110报警,突发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现场指挥、处置与救助等工作。
(四)公安政治工作
公安政治工作是公安机关正确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
组织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工作,保障党的公安工作的原则、路线、方针和政策得以顺利的执行。
(五)公安专业工作
公安机关保卫国家安全与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任务,主要是通过公安专业工作实现的。公安专业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刑事执法工作。刑事执法工作主要是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同刑事犯罪作斗争的一系列工作。(1)国内安全保卫工作。国内安全保卫亦即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侦查和防范工作。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紧紧依靠群众,以秘密的侦查手段和公开的斗争形式:防范、发现和打击一切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各种阴谋破坏活动,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保障国家安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是党和国家赋予公安机关的一项特殊使命,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尖锐性和复杂性的特点。(2)刑事侦查工作。是指依据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采用专门调查方法和强制性措施,揭露、打击和防范刑事犯罪的一项专门工作。刑事侦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侦破刑事案件,阻止和打击国际恐怖活动和国外、境外犯罪组织、犯罪分子以及黑社会组织的渗透活动;预防、制止和减少刑事犯罪的发生,做到及时发现犯罪、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打击犯罪,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3)刑事强制工作。即依据刑事诉讼法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的工作。(4)羁押工作。即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关押看守的工作。(5)执行刑罚工作。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担负着短期有期徒刑执行、监外执行、缓刑执行、假释执行、管制执行、拘役执行和剥夺政治权利执行等项刑罚执行工作。
2.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治安行政管理工作即由公安机关依据公安法律、法规所从事的行政管理方面的工作。它的主要任务是预防违法犯罪,查处治安案件,组织群众治安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其内容包括:(1)户籍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户籍登记和户籍证明工作。户籍登记是国家关于人口的一项重要行政管理制度,也是公安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户籍证明工作主要是居民身份证及其他人口证件的签发和验证工作。(2)公共秩序管理工作。主要指对人群聚集或进行公众活动的公共场所治安秩序的管理工作,如对车站、码头、机场、文娱或体育场所、商场、集贸市场、展览馆场,以及公园、风景区等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工作。(3)特种行业管理工作。主要对旅店业、刻字业、印刷业、旧物收购寄卖业,以及出租车等行业进行治安管理,以防止和发现违法犯罪活动。(4)民用危险物品管理工作。主要是对管制刀具、枪支、弹药、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以防止违法犯罪分子用以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在生产、运输、保管,持有、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5)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主要是对城乡道路交通实行管理,预防和查处交通事故,保证交通安全与畅通。(6)消防工作。主要是进行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审核建设工程的消防设施,查处火灾事故等工作。(7)边防工作。主要包括边防治安工作和边防检查工作。边防治安工作主要是维护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保护国界安全的不可侵犯性。边防检查工作主要包括对出入境口岸过境人员的检查、出入境交通工具的检查、监护及对违章违法事件与案件的查处。(8)外国人管理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工作。对外国人在中国的入境、出境、居留、旅行实施管理,保护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发现和处理外国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处理国籍问题。对出入境的中国公民、华侨、港澳台同胞、边境居民进行管理,依法查处出入境人员中的违法犯罪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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