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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来源: 2016-05-30 15:27

 

  [复习要点].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内容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主导方面  建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工程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社会工程中的治安工作社会化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社会工程中警民结合的形式。
  [要点详解].
  -、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基本方针,这是我国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
人民群众需要公安机关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公安机关也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援和配合。因此,良好的结合关系应建立在双方都自觉的基础上。公安机关是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主管部门,在双方结合中处于主导方面。
这种结合体现了党的领导、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反映了我国公安工作的重要特色和优势。
  二,建立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社会工程。
  1.宣传组织群众,帮助群众掌握政策和法律法规,把群众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公安机关应经常向广大群众宣传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意义,激励他们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让他们认识到同刑事犯罪作斗争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每个热爱祖国的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鼓励群众见义勇为。
  2.把群众工作贯穿于各项公安专门工作之中。
各项公安专业工作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开展群众工作,使群众工作成为公安专业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
  3.治安工作社会化。
治安工作社会化是人民群众在社会治安方面当家作主的体现,是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治安事务的一个必然趋势。所有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自觉承担治安责任义务,形成全社会的治安控制系统。
  4.警民结合形式多样化。
适应新的治安形势,使警民结合形式多样化。警民联防、警民共建精神文明、"110"报警服务监督系统、流动治安派出所等,开拓了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携手维护社会治安的新渠道。
  5.公安科技群众化。
来源:www.examda.com 积极推广适用于民间的公安科技,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在群众中普及防卫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本领。
  6.公安群众工作信息化。
通过宣传教育传达信息,动员、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公安对策及时向广大群众公布,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并将群众中的治安信息及时反馈,建立健全警民沟通的信息网络系统。
  [识记重点]

专门机关与广大群众相结合的主导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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