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章丘市2010年考试考核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简章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改革,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军转安置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实施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和省、市有关规定,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今年在我市继续实行考试考核分配转业干部的办法。
一、考试考核分配对象及安置办法
分配对象为列入二○一○年转业计划,属我市指令性安置的营职以下(含技术九级以上) 军队转业干部。
对由我市安置的二○一○年军队转业干部,采取考试与量化赋分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计算出综合成绩,然后根据综合成绩,对照拟安置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分别自主填报志愿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安置手续。
二、考试及考核赋分办法
(一)、笔试
实行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
(二)、考核赋分
1、军龄分:军龄每年1分。
2、职务分:在部队担任正营、副营、正连、副连、排职分别按15分、12分、9分、6分、3分计分(技术九级按16分计分,技术八级按17分计分);对任现职满3年的干部加2分。
3、立功受奖分: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一等功奖励的记20分;荣立二等功奖励或授予大军区以上荣誉称号的记15分;荣立三等功奖励的记5分;在边远、高原、沙漠、海岛特别艰苦地区服役满10年的加5分。
4、科研成果分:获国家和军队科研成果奖的前3名人员分别记15分、10分、5分。
三、有关问题的处理
1、在部队荣立一等功奖励,并未有其他不良档案记录者,可作为人选填报志愿。
2、在部队服役期间受处分的不得进入公务员队伍。同时有警告(含党内)处分的应在总成绩中减2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处分档次,在总成绩中再加扣5分。
3、凡列入二○一○ 年转业计划,应参加而不参加考试者,按零分对待。
4、如2人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时,以职务高者为先,仍并列时,按军龄长者为先。
5、在部队医院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技术干部,如本人不愿参加考试,可安排到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对从事其他专业的技术干部,如本人不愿考试,可根据本人在部队所从事的专业,安排到对口或相近专业的事业单位工作。
6、对立功受奖者与档案不符的,属弄虚作假者扣20分。
7、上级下达安置任务后,经审查档案,不符合在章丘安置条件的一律取消安置资格。
四、报名及考试
报名时间:2010年6月10日至8月 2日(下午5:30结束)
报名地点: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铁道北路原公用事业局对过)三楼科技干部科
报名时须持本人军官证或师以上政治机关介绍信,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原件。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照片三张及有关证明原件,经科技干部科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培训考试中心填写报名登记表。
考试内容:2010年公共基础知识新版本教材指出的重点内容。
考试时间:8月 6 日上午8:30-11:30
考试地点: 另行通知 。(8月2 日至4 日到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考试中心领取考试准考证)。
章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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