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军转处办事指南
[办事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的通知》(中发〔2001〕3号)2、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军区《关于印发的通知》(赣发〔2002〕9号)
3、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洪办字〔2014〕45号)
[范围对象]
当年省下达的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
[办事程序]
1、接收档案。按照省下达我市的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及随调家属安置计划接收档案。
2、审查档案。按照安置政策确定安置去向,明确市直和各县区接收安置军转干部及随调家属数量。
3、编制安置计划。
4、召开市军转安置工作小组会。
5、召开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会。部署全市军转安置工作,下达安置计划。
6、组织南昌市市直营职及以下职务(含专业技术职务)军队转业干部选择安置单位。
7、下发《江西省南昌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
8、组织参训。组织军转干部参加省培训。
[咨询联系电话]
0791-83884272
[主要业务]
军转安置
[监督电话]
0791-83986839
[办公地址]
南昌市政府北7楼7089室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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