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转干2014军转干考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府机构概述
一、政府机构含义
政府机构有广义和狭义之说,广义的政府机构,指国家的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所有国家机构的总称。狭义的政府机构,仅指国家的行政组织,即依照国家法律设立担负行政管理职能的国家机构,在我国称为"国家行政机关"。这里指后者。
狭义的政府机构有三层意思:(1)政府机构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机构由(国家权力机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审判机关)(各级人民法院)、(国家检察机关)(各级人民检察院)、(国家军事机关)组成。(2)政府机构依法享有行政权力并管理国家行政事务。行政权力与国家权力机关享有的立法权力、国家审判机关和国家检察机关享有的司法权力,分工不同、相互合作,共同构成国家权力系统。(3)各级政府机构是整个国家行政机关系统的组成部分。
二、政府机构与非政府机构的关系
国家机构,亦称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国家军事机关的统称。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行使立法权、法制监督权、决定权、从事任免权等;政府主要行使行政权;法院主要行使审判权;检察院主要行使检察权。
政党组织。我国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中国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除中国共产党外,各民主党派也都有自己的组织系统,在参政议政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政协)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主要组织形式。
群众组织。包括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群众团体、专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
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行使部分行政管理权,但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机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事业单位面临着进一步改革,要做到(政事分开)、(依法登记),成为独立的法人组织。
三、机构编制管理
机构编制管理,是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政治体制状况及行政管理科学程序,运用技术手段综合分析,以确立国家各类法定组织的职能范围、职责权限、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并进行调控和监督,以实现国家管理系统的精简、统一和高效的管理活动。
1、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我国的机构编制工作采取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领导体制。党中央、国务院设立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党中央议事协调机构。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其常设办事机构来承担。
2、机构编制管理的主要任务
(1)职能管理。主要任务:在拟定机构改革方案时,提出转变和调整政府职能体系的总体意见;在各部门实行"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时,合理配置各部门的职能,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协调各部门与下级政府相关部门,与上级政府相关部门,以有与人大、法院、检察院等其他国家机关和党群部门、事业单位等之间的职责分工。
(2)机构管理。其中政府机构的名称一般包括域名(表明地理位置或管理范围)、矢名(表明管理内容)和格名(表明规格级别)3项内容。
(3)人员编制管理。即对机构中的人员总额、人员结构、领导职数、职位配置等方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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