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枣庄滕州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和枣庄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枣办发电【2017】78号)等文件精神,积极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滕州户籍,身体健康,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符合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就业转失业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1.符合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岗位和管理
(一)岗位开发
1.社会管理类岗位。包括:交通协管、城市协管、安全生产、食品药品、治安协管等由政府购买的具有管理性质的工作岗位。
2.公共服务类岗位。包括:民政助理、环境保护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工作岗位。
(二)岗位及数量见附件1
(三)岗位管理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指民政部门提供的、以符合鲁办发电【2017】44号文件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
本次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市政府统一开发。退役士兵和用人单位采用双向选择,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使用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与退役士兵订立专项公益岗劳动合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和定期进行考核考评。
三、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
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及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和标准等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如上级出台新的相关政策,将及时进行调整。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按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执行。
四、资格审查与报名
(一)表格下载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登录滕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tengzhoumz.gov.cn/)或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zrsj.cn/)下载《2017年滕州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 (见附件2),并实事求是填写。
(二)资格审查
请报名人员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审核表》到原安置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三)现场报名
定于7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在滕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善国北路38号)举办2017年滕州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会,请报名人员携带如下材料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1、《2017年滕州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审核表》(一式三份、须本人签名)及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三份)。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报名者就业及社会保险进行初审,市退役士兵政策落实专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用人单位将加盖公章的《2017年滕州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附件3)一式两份上报市专班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zzxgyg@163.com。
五、公示和聘用
经双向选择后拟聘用人员,在滕州市民政局和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为平衡公益岗名额,入围的人员应服从调剂,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由滕州市军队退役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政策落实工作专班办公室具体实施并负责政策解释,招聘结束后由人社部门负责对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信息发布网站:滕州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tengzhoumz.gov.cn/)和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zrsj.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相关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632-5512010
退役士兵政策落实专班咨询电话:0632-583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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