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济宁嘉祥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300人公告
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全县退役士兵权益保障政策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发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具有嘉祥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双向选择"方式,由县民政局、人社局和相关单位,组织退役士兵与有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三、招聘岗位及计划
(一)招聘岗位
根据我县实际,本次专岗主要开发以下岗位:
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道路交通、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等岗位。
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具体包括镇(街)、社区(村)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和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的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和社会组织等单位临时设置的工勤服务岗位。
(二)招聘计划(300人)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
四、岗位管理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以符合安置条件且有岗位诉求的、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退役士兵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设置,具有辅助性、非营利性和临时性。
本次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由县政府统一开发,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用人主体单位应当依法与退役士兵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并定期进行考核考评。[page]
五、岗位待遇和工作期限
岗位待遇:岗位报酬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2017年,1470元/人/月),并按其服兵役年限每年20元标准每月给予军龄补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按当地最低缴费基数和规定比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
工作期限: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负责对受聘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合格,续签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六、报名、资格审查和录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专项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到原系统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嘉祥县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详见附件2)。报名表从嘉祥县政府网(http://www.jiaxiang.gov.cn)上下载。各相关系统单位具体做好公益性岗位的宣传解释工作,退役士兵所在系统单位政工科指导填写报名登记表,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安置办公室(两份)。县民政局负责资格审查确认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符合条件人员逾期未提出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报名资格。首轮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8:30 至7月15日17:00。
(二)选岗录用
1、首轮选岗:(1)比对选岗,通过资格确认的人员,首轮选择意向岗位。对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数量的,直接录用,用人单位资格审核后,办理录用手续;(2)摇号选岗,对报名人数超出岗位数量的,采取摇号的方式按顺序号确定岗位人选,用人单位办理录用手续。
2、次轮选岗。对首轮选岗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网上进行第二次公示后,首轮选岗不成功人员,参照首轮定岗办法进行第二轮报名确定岗位。对仍然不能确定岗位,服从调剂分配的,可在其余空缺岗位再次选择意向岗位;不同意调剂分配的,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第二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招聘。
次轮选岗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8日8:30 至7月19日17:00。
本次选岗录用,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民政、人社部门共同登记、汇总,公证机构现场公证,并对结果公证。
(三)公示
经选岗拟录用人员,在嘉祥县政府网(http://www.jiaxiang.gov.cn)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政审、体检及手续办理
录用人员的政审、体检及手续办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咨询电话:0537-6821503(民政局)、0537-6868935(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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