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名公告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又称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是实行现役兵役制的公安消防部队,纳入武警序列,享受军人同等待遇,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接受四川省公安厅、公安部消防局的双重领导。总队下辖21个市、州消防支队,1个培训基地、1所医院,在各城市区(县、县级市)和重点镇、主要景区设基层消防大队和消防中队,是四川省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的主力军。
2017年,经公安部政治部、四川省公安厅批准,面向社会招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名,简章如下:
一、招收岗位、专业和计划
详见《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2017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计划一览表》(见附件)。其中,原籍或现家庭生活基础地在甘孜、阿坝或凉山州,懂得当地民族语言考生或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州岗位,且自愿长期在本州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其他考生也可报考)。
二、招收学历层次
招收对象主要为2017年毕业且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可少量接收硕士研究生,不接收博士生。
三、招收条件和范围
(一)招收对象条件。
1、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保卫事业,符合军队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任何处分。
3、学历层次、所学专业符合公布的招收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获奖学金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以及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良好,无生理缺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的规定。其中,男生身高160厘米以上(含),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3,不得有色弱、色盲。
6、毕业生年龄(截止2017年8月31日),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9周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7、本人自愿保证入伍后服从分配、安心服役、发挥专长,在5年内个人不得提出退出现役。
(二)招收对象范围。
招收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
下列情况和院校的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
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3、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或补考累积4门(含)以上;必修课程1门(含)以上补考不及格;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重修或补考累积7门(含)以上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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