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
第一条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合格。
第二条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第三条颅骨缺损、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明显斜颈、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五条存在功能障碍的骨、关节、软组织伤病和畸形,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六条恶性肿瘤、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不合格。
第七条难以治愈且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皮肤病、传染性皮肤病,不合格。
第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包括实验室检查发现阳性结果,不合格。
第九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 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 90mmHg。
第十条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第十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者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第十二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十三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肝内胆管结石,有梗阻的胆结石,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
(二)胆囊摘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
第十四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先天性或者获得性缺失一侧肾脏、肾脏移植史、肾盂积水、有梗阻的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五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